超強颱風「樺加沙」襲港期間,康文署轄下伊利沙伯體育館的清潔工被迫滯留場館長達33小時,需以座椅為床艱難度宿。然而,比惡劣工作環境更令人憤慨的是,外判商長期未按合約支付相當於日薪150%的「打風津貼」,甚至要求工友簽署新合約放棄相關權益。工會揭露此為業界常態,而政府部門僅以「提醒與監督漏洞,縱容企業剝削基層勞工,致使維護城市運轉的無名英雄在極端天氣下既無保障,亦無尊嚴。

 

政府外判制度本意為提升服務效率,卻因權責分離與監管鬆懈,成為剝削勞工的溫床。根據財庫局指引,外判合約明確規定8號風球以上工作須支付150%工資,但執行責任完全落於承辦商。涉事的「好環境服務有限公司」不僅長期僅支付50%津貼,更試圖以新合約剝奪工友法定權益。康文署與勞工處雖稱會「聯繫提醒」及「巡查」,然缺乏主動審計與嚴懲機制,使違規成本極低。這種「合約有規定、執行無監督」的現狀,反映政府將管理責任外包的同時,未建立相應的問責框架,導致政策美意淪為空文。

 

清潔行業中,外判商透過資訊不對稱與權力優勢,系統性壓榨基層員工。工會代表指出,「畀唔足」津貼已成常態,更有企業以工時計算替代日薪基準,變相縮減補償。此外,工友多為年長者或少數族裔,對法律認知有限,易受「簽約棄權」等手段脅迫。即使工會介入,申訴過程漫長且懲處微弱,難以形成阻嚇力。業界大聯盟雖倡議企業自律,然缺乏統一標準與認證機制,道德呼籲難以對抗市場惡性競爭。這種結構性剝削,不僅損害勞工生計,更強化了社會不平等。

 

事件同時揭露社會對基層勞工價值的矛盾態度。颱風期間,清潔工需處理積水、漏水等額外工作,保障公共場所運作,卻未獲相應回報與尊重。相比之下,政府對市民觀浪等危險行為加強警示,卻忽視保障勞工安全的責任。這種價值錯位,反映社會對「誰在守護城市」的認知盲點。若無法從制度層面肯定基層勞動者的貢獻,不僅削弱社會凝聚力,更可能加緊公共服務系統在危機中的脆弱性。

 

政府應從三方面改革外判制度:其一,將勞工權益條款列為合約核心評分項目,並設立第三方審計機制,定期抽查工資發放紀錄;其二,對違規企業實施階梯式懲處,包括罰款、暫停投標資格及列入黑名單;其三,要求部門公開外判商履約評級,引入公眾監督。此外,勞工處需擴大主動巡查範圍,並設立外判工友專屬申訴平台,確保個案即時處理。唯有透過法制化監督與高違約成本,才能杜絕企業僥倖心理。

 

長期而言,須從行業規範與勞工能力着手。政府可協同工會制定「標準僱傭合約」範本,強制外判商使用,並以多語言宣傳勞工權益。同時,建立清潔業認證制度,對符合勞工標準的企業給予稅務優惠或招標加分,引導市場良性競爭。工會則應積極組織外判員工,提供法律培訓與集體談判支援,並參與外判招標過程的社會評價環節。透過提升勞工議價能力與行業門檻,從根源扭轉剝削文化。

 

風暴終會過去,但制度性不公若持續,將侵蝕社會信任的基石。外判清潔工的故事警示我們,城市的韌性不僅依賴基礎設施,更需建立在對每一位勞動者的尊重與保障之上。政府、企業與公民社會需共同承擔責任,讓法律條文轉化為實際守護,方能實現公平正義的社會願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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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︰應善焮同學

新聞評述比賽—初中組冠軍

迦密主恩中學